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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20 22:59:17来源:河北日报

近日,记者从秦皇岛市政府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《秦皇岛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》于今年3月2日正式实施。《规定》作为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游船游艇码头管理的地方立法,将进一步促进秦皇岛市海上旅游健康发展,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近年来,秦皇岛市海上旅游客运得到长足发展,已拥有各类游船游艇400多艘,码头及停泊点30多处。由于历史等原因,在游船游艇码头建设和管理中,存在责任主体不清、选址缺乏统一规划、运营没有统一规范及安全和环保等方面问题。为促进海上旅游健康发展,1月14日,秦皇岛市第十五届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秦皇岛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》。

《规定》明确,该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工作。游船游艇码头所有人或管理人运营码头,应当向所在县(区)主管部门提交包括码头运营基本情况说明、运营单位登记注册信息、运营管理制度和人员配备、码头合格证明、租赁或使用协议等相关运营情况材料。同时,《规定》对游船游艇码头的规划、选址、建设、运营、管理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全面界定。

标签: 秦皇岛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 海上旅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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